刘海粟小学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发布人:张中权 发布时间:2013/04/22 点击: 内容来源:原创
刘海粟小学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一、咨询室实行轮值制度,进入室内须遵守有关管理制度,爱护室内物品。
二、咨询室卫生清洁由当日值班咨询人员负责,要求环境整洁舒适。
三、咨询人员开展咨询工作要做到:
(1) 热情周到,态度和蔼。
(2) 耐心倾听并做好记录。
(3) 及时整理咨询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4) 为咨询者保守个人秘密,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查看心理档案及咨询记录。
(5) 对未能及时解决的困难,须做好记录并上报,并约定时间给予解决。
四、咨询室定期将咨询情况归档,并形成电子档案。
五、咨询人员遇到确有严重心理问题者可转介到他处就医。
六、室内测量设备及图书资料,未经批准不可外借或复印。
七、对违反制度或造成公物损坏的,视情节轻重,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4:00-5:00
心理咨询师:周玲 刘婷 辅导老师:徐玲玲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0519-8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