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刘海粟小学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要求,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务院、省教育厅和市、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群英(校长、书记)
副组长:吴 静(副校长) 周庆峰(副校长)
组 员:姚 华(副校长兼教导主任)
李为明(总务主任)
周球东(办公室主任)
季琴芬(德育处负责人)
许亚、黄益慧、吴华英、许文玉(级部主任)
三、治理范围:学校全体学生。
四、安排及要求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年6月—9月
(一)开展教育。学校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二)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三)加强预防。各班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和班主任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四)及时处理。各班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辖区派出所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五)监督指导。学校加强对各班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分片包干的领导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阶段:2016年8月—9月(开展专项督查)
各班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上报。
(一)学校自查。学校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于2016年9月8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和总结报告。
(二)全面督查。9月30日前学校组织对全校各班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武进区刘海粟小学
2016年6月11日